互联网2023-05-11 14:21:45
(资料图)
1、《党章》第三十条规定: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,总支部委员会、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。
2、 党的基层组织必须按期进行换届选举。
3、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选举的,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。
4、党的各级组织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指导和检查督促。
本文分享完毕,希望对你有所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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